本公司内部稽核单位之设置隶属于董事会,依公司规模、业务情况、管理需要及其它有关法令之规定,配置适当人数及适任之稽核人员,并设置其职务代理人。

内部稽核人员及主管之任免、考核及薪资报酬

本公司内部稽核人员之任免、考核及薪资报酬薪资报酬已订于本公司内部稽核制度中,内部稽核主管之任免,应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并经董事会通过;其他内部稽核人员之任免由稽核主管签报至董事长同意后办理。

内部稽核人员之考核每年执行一次,由稽核主管依公司签核流程签报至董事长。

运作情形

本公司建立完备书面之内部控制制度(含内部稽核实施细则、内部控制制度自行评估作业办法等),依据主管机关之相关规定,制订年度稽核计划经董事会审议核准。稽核人员每月依稽核计划执行稽核工作,并检附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等作成稽核报告,稽核报告陈核后于次月底前寄交各独立董事查阅。

稽核人员协助董事会及经理人评估及覆核内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并适时提供改进建议,以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续有效实施及合理确保公司达成以下目标:

(一)营运之效果及效率

(二)报导具可靠性、及时性、透明性及符合相关规范。

(三)相关法令规章之遵循